当事人 |
天津万事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淦城经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淦城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万事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