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靳维利,路凤娇,赵凤娟, 天津金百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螺线嘉业科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4民初9831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靳维利、路凤娇、赵凤娟:本院对北京螺线嘉业科贸有限公司诉天津金百隆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靳维利、路凤娇、赵凤娟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21)津0114民初9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