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朱云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02民初387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云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粤0802民初3871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本案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802民初3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