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罗丽娜,第三人-, 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食信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亿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0)津0104民初10618号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公告人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北京亿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罗丽娜与被告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食信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4民初10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罗丽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9766元,由原告罗丽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