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德才;陶敏:本院受理孙立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