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 内容 易永强:本院受理原告石小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22民初206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人员组成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