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连顺(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对原告田兆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3民初16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