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平: 本院受理林嘉琪诉你与白洁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