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内容 杨信昌、梁丽珍:本院受理原告李发清、黄伟康、黄霞梅、江永秀诉被告杨信昌、梁丽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2071民初14568号民事判决书、财产保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财产保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产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