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陶秋生:本院受理原告申彦秋与被告陶秋生、广东理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莲花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及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