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庞连财,赵强,李连君, 黑龙江太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200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强、李连君、黑龙江太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庞连财诉被告赵强、李连君、黑龙江太平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200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