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振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2157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振军、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2157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