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钟武明, 广东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21民初1903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武明: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翔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武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321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