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迟文超,李莹, 牡丹江星元房产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02民初1077号,(2021)黑1002号民初107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公 告(2021)黑1002民初1077号迟文超:本院受理原告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告迟文超、李莹、牡丹江星元房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002号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