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07民初111号 |
案由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再文):本院受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与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507民初111号],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07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