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卢汉权, 肇庆华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民初43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汉权: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华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卢汉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法定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2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