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高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萝北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421民初1011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萝北县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21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