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程兴学, 肇庆市贝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02民初3881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肇庆市贝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程兴学诉被告肇庆市贝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202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肇庆市贝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程兴学支付尚欠劳务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肇庆市贝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前,你可自行到本院签收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