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郑义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齐齐哈尔市大华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民终1026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义旭、黑龙江中汇恒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祥龙丰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大华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被上诉人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民终102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