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谭小平, 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速必达希杰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1406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谭小平:本院受理原告速必达希杰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点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谭小平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1406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