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天志,第三人-, 泰和县南方物流有限公司 ,雷州市桦达物流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882民初316号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天志:本院受理原告雷州市桦达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天志、泰和县南方物流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态奶事业部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882民初31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送达。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