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娜,第三人-, 哈尔滨华南城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0民初978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娜: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华南城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娜、第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10民初9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4-1号香坊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