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妙君,王文杰,陈俊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粤5281民初203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文杰:原告陈妙君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王文杰、陈俊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80631.6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281民初2032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