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伟泰,黄若青,余伟标,余晓洪,黄伟填,黄丽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4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泰、黄若青、余伟标、余晓洪、黄伟填、黄丽旋: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与被告黄伟泰、黄若青、余伟标、余晓洪、黄伟填、黄丽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