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晓飞,赵立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黑0126民再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立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再审申请人陈晓飞申请再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县支行与赵立君、陈晓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0126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