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晓芳, 北京蜜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391民初797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晓芳:原告北京蜜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晓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7971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23日14时30分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