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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某某,王某某, 深圳市诺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津0104民初13846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内容
天津市太极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圳市诺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李某某与你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4民初1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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