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谢某某,苟某某,第三人-黄某某,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安都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3281号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 内容 | 黄某某:本院受理原告谢某某诉被告苟某某、广安都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