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易建兵,向建明,唐香成,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墨文云祥(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其他 | 
| 案号 | - | 
| 案由 | - |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法院 | 
| 内容 | 向建明、墨文云祥(广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香成、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易建兵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2日09点00分在翁源县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