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谢某某,盛某某,第三人-,刘某某,孙某某, 黑龙江省盛世凯达牧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黑08民初84号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2月5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2021)黑08民初84号,原告谢某某与被告盛某某、第三人黑龙江省盛世凯达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刘某某、孙某某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中,“公告期满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应更正为“公告期满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更正。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