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飞,瑞华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杨俊远,第三人-, 武汉天盈博勤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粤0391民初9903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瑞华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刘飞诉被告瑞华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杨俊远及第三人武汉天盈博勤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990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9903号案件民事上诉状,因刘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91民初9903号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刘飞)的全部诉讼请求;2.两被上诉人【瑞华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杨俊远】承担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被告瑞华信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