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某某,第三人-, 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乐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佐顿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乐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佐顿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李某某,一审第三人天津市乐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港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