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永丰世纪(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园筑(天津)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3民初1615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永丰世纪(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园筑(天津)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津0103民初1615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