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梁某某,梁某某,陈某某,黄某某, 云浮市金发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321民初244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某某、梁某某、陈某某:本院受理(2021)粤5321民初2442号原告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云浮市金发贸易有限公司、梁某某、梁某某、陈某某、黄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及转换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