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 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 ,天津建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富蓝特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建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富蓝特大酒店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及第三人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