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健康传媒有限公司 ,济南宝财物资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高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18)黑民初5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宝财物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高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健康传媒有限公司: 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黑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