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某某, 武汉国中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国医科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91民初4675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前海国医科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国中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徐某某与被告深圳市前海国医科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国中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案号(2021)粤0391民初467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