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文君,Rodger,Lodenquai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黑0103民初575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Rodger Lodenquai:原告刘文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0103民初5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刘文君与被告Rodger Lodenquai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刘文君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Rodger Lodenquai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