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宋志刚, 阳江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蒲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488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志刚:本院受理原告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蒲支行诉被告宋志刚、阳江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702民初4887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2民初48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