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清远市清新区同盛泰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232民74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清远市清新区同盛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32民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