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姜思宇,姜云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3民初3148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云义:本院受理原告姜思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3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