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津民终103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津民终1039号上诉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你们、被上诉人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09: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