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少帅,邵鹏,严朝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少帅:本院受理邵鹏、严朝阳与杨少帅民间借贷纠纷2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