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博海,魏华,宋福仁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221民初167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
内容
魏华、宋福仁:本院受理原告孙博海诉被告魏华、宋福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1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7日内向本院缴纳应当由其负担的本案诉讼费。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