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14幢一层101室
工商注册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771992669F |
| 企业名称 | 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
| 注册号 | 110105007973352 |
| 法定代表人 | 柴继军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05-01-27 |
| 注册资本 | 1548万元人民币 |
| 核准日期 | 2019-09-26 |
| 营业期限 | 2005-01-27 至 2025-01-26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14幢一层101室 |
| 经营范围 | 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版权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1
| 发起人/股东 | 持股比例 | 认缴 |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5000万元 |
主要人员
对外投资
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