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抚区东四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4007284245782 |
企业名称 | 抚顺罕王商场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0400000037404 |
法定代表人 | 杨继野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1-06-11 |
注册资本 | 1524万人民币 |
核准日期 | 2016-06-07 |
营业期限 | 2001-06-11 至 2030-05-31 |
登记机关 |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曾用名 | - |
注册地址 | 新抚区东四路15号 |
经营范围 |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冷冻(藏)食品批发兼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卷烟零售;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日用杂品、五金交电、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工艺品、电脑及配件、软盘、文化用品、照相器材、健身器材、皮具箱包、手机、劳动保护用品零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美容美发及用品销售;场地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案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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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