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彭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12民初2601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1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真欠原告王大龙借款本金38.4万元,被告于2019年11月11日前给付原告15万元,剩余的23.4万元于2020年1月1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借款利息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