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庞俊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17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1民初3152号 |
案号 |
(2020)鲁1621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庞俊玲王宗刚欠原告陈夫忠伢款本息48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16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16000元,2021年10月11日前偿还16000元,逾期不能付清被告还需要另行支付自实际借款日至借款还清按年利率24%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