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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30********0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522民初5207号
案号
(2020)浙0522执24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长兴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祝平给付原告长兴恒绵塑业有限公司货款4711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67.85元(以47111元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7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2019年12月6日为1067.8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48738.8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019年12月7日之后的利息以47111元货款中未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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