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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什邡市生鑫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57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0104民初4070号
案号
(2018)川0104执48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归还的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29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的标准暂计至申请之日为4024000元,扣除已支付的21.6万元后为380800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49908元、公告费1200元,合计51108元; 3、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川0104民初4070号】,经贵院开庭审理后,于2018年03月1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二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并自2014年8月2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的标准支付利息,但应扣除已支付的21.6万元; 二、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二的上述支付义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二共有的位于青羊区浣花北路9号1栋1楼附28号的房屋(权086125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8-11-12
发布时间
2019-06-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蒋元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82555778983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什邡市亭江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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